1. 鍛造操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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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集团公司鍛造操作機操作規範

      BOB集团公司鍛造操作機操作規範

      1) 操作機的鉗口選擇及夾持冷、熱鍛坯的牢靠與否對鍛錘操作者的安全關係很大。

      2) 在鍛造過程中,操縱操作機的人員與司錘及指揮的默契配合是安全生產的很重要的一環。

      1 設備檢查

      1.1 鉗口大小要根據鍛件的形狀和工藝不同而更換。

      1.2 鉗口在鉗頭上安裝牢固可靠。

      1.3 鉗口夾持的鍛件送入鍛錘後,在鍛件與下砧面緊貼後,方能錘擊。

      1.4 鐓粗時,鉗口的厚度不得大於鍛件鐓粗的高度。

      1.5 鉗杆內設有夾緊機構,並有超載保護裝置。

      1.6 夾緊機構夾緊力矩應大於額定夾緊力矩。

      1.7 夾緊缸密封良好、無漏油(氣)現象。

      1.8 鉗杆旋轉、升降、傾斜等動作靈活自如,旋轉速度符合要求。

      1.9 油缸(氣缸)與支承座,連桿和槓桿等連接牢固可靠,轉動或滑動靈活,液壓元件密封良好,無泄漏。

      1.10 各缸中的介質壓力正常。

      1.11 支桿無損傷、缺損。

      1.12 緩衝彈簧性正常,無裂損現象。

      1.13 大、小車運行自如,無咬軌和卡阻現象。

      1.14 大、小車軌道兩端限程檔鐵齊全、可靠。

      1.15 操作手柄在停止位置上才能開動電門。

      2 行爲檢查

      2.1 鍛造操作機司機與鍛錘司機操作上要配合密切。

      2.2 鍛造操作機不得超負荷夾持重物。

      2.3 操作機夾持鍛件的斷面尺寸必須符合規定。

      2.4 工作前對設備潤滑,並對各運轉部件及操作機構進行檢查,一切正常後方可工作。

      2.5 開動設備時,鳴鈴起步,做到安全運行。

      2.6 對液壓管道、電纜檢查應保持完好。

      2.7 嚴禁無證操作。

      3 作業環境

      3.1 操作機運行範圍內,不準站人和堆放雜物等。

      3.2 熱鍛件送到指定地點,不得亂丟在鍛錘周圍。

      3.3 人工照明應符合T34—79國標規定。

      3.4 鍛造操作機運行範圍:平移、升降、旋轉及大、小車前進後退均無阻礙。

      豫公網安備 41050202000017號